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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 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时间:2024-06-25 清丰县劳动争议案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增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清丰县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厅市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文件精神,多措并举推进我县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源头治理。根据局党组的周密部署,清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行业,在10家涵盖家具、食品、物流、建筑、环保绿化的重点企业成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由我局副局长李瑞军、局机关党委书记任献伟给这10家企业颁发了“企业调解委员会牌匾”。该举措实现了县、乡、企、事业、商会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多元化覆盖。 二是注重宣传大力培训。举办企业劳动用工劳动争议讲座,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负责人对县40家企业调解骨干进行业务现场培训,针对企业对员工、人才的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纠纷的处理和防范建议等方面讲解劳动用工纠纷防范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帮助企业“找到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培训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 三是加强预防做好调解。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分别聘任1名专职调解员从事从事调解工作,及时高效调解内部劳动人事争议,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预防”、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强化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调解原则做好调解,及时高效调解内部劳动人事争议,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企业和职工双满意,促使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讯员 任献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