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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标准人大”建设的实施意见》时间:2024-04-24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标准人大”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高质量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实施意见》共分6部分19条。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党的领导、履职行权、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程序、健全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构建起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检验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的工作新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标准人大”建设,要建立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构建坚持党的领导标准体系。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健全人大监督体制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机制,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构建履职行权标准体系。要健全“双联系”(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标准,健全代表履职平台运行标准,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标准,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工作标准,构建代表工作标准体系。要建立机关党建、机关运行、机关考核工作标准,构建自身建设工作标准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办事,突出效果导向,建立完备、周密、系统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按制度办、按程序干、按标准做、按实绩考”,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王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