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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时间:2023-07-17 日前,我市印发《2023年濮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强政策性安置、强化创业扶持等方面,明确目标、压实任务、细化措施,确保扎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措施》包括8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主要利好政策有: 一是支持企业用工。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挖掘更多就业岗位;实施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评定为省级示范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符合规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税费减免。 二是加强政策性安置。2023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2年服务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按规定转为服务地事业编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畅通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对征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给予本专科生应征入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的学费补偿。 三是强化创业扶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学生(含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此外,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按规定分别给予200元、1000元、300元、1500元的培训补贴。 四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五是强化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多元化招聘服务,提升招聘质效。建立企业人才服务团,服务团成员在企业服务期间,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年分别给予9600元、12000元、18000元的人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六是开展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实施青年人才聚濮行动,力争吸引3万名高校毕业生来濮就业创业。开展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发放贷款。 七是加强权益保护。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护航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八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履职尽责,同向发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强化宣传解读,为青年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记者 段利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