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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出台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时间:2023-04-17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濮阳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突出标准引领、推动提效达标、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监测分析等4个方面,提出执行我市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提升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力遵循。 《通知》按照省开发区区域分类标准,将全市9个开发区划分为城区开发区、优化开发县开发区和重点发展县开发区等3类开发区,并分三档设置了不同区域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2项推荐性指标。同时,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分行业确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能效水平等5项控制指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2项指标均高于或等于省定区域基准值。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指标低于基准值的开发区要制订达标提升方案,通过引导园区产业更新、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等方式,将相关指标值提升到基准值以上。同时,对亩均税收、绿色发展水平高的开发区,在土地指标、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记者 樊欣欣 通讯员 张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