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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出台《濮阳市“接诉即办”实施办法》时间:2023-02-14 2月8日上午,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濮阳市“接诉即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接诉即办”工作进入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办法》重点规定了我市工作机制,政府、热线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及诉求受理范围,诉求人权利和义务,诉求事项处理,派单机制,首接负责制,承办单位诉求办理规定,疑难复杂事项办理、督办、回访评价、评价回应等内容,全力做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据了解,我市“接诉即办”平台包括:市长信箱,网民留言,政府侧投诉渠道,省、市12345热线及相关平台,领导交办等。诉求人可以通过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提出诉求,诉求受理工作机构应当全面、准确、规范记录诉求时间、诉求事项、联系方式等要素,形成办理工单。承办机构自收到工单后,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及时与诉求人对接并回复诉求。在处理诉求过程中,要换位思考、用心服务,精准解决企业群众诉求,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换取企业群众的满意答复。 对于持续反映、需要长期推进的诉求事项,《办法》要求,承办单位应组织制订解决方案,定期向诉求人反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工单办结后,接诉主管部门要进行回访核查,重大事项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群众诉求落实到位。除此之外,诉求人还有权了解本人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诉求人可通过豫事办、政务服务平台、微信“i濮阳”小程序等开放端口查询工单进度及办理结果,并客观评价。记者 吴丹 通讯员 苑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