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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将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时间:2022-03-07     【转载】   来自:濮阳日报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目的是盘活个人账户基金,强化互助共济,实现原来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满足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保障需求。”在3月3日召开的全市医保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和现军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

据和现军介绍,我市的职工医保制度自2000年建立以来,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常见病的医疗费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个人账户保障水平不高、共济性不强的局限性日益突出,暴露出“生病的不够用、健康的用不上”等问题。

“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三句话:报销门诊费用、调整账户结构、扩大使用范围。”和现军说,一是将职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起付标准按次设定,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0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50%,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二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缴纳的医保费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三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原来仅限本人使用,扩大到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可以使用,今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据悉,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在近期出台,6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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