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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减”措施公布 将推课后服务“5+2”模式时间:2021-10-15 郑州版“双减”政策落地!10月14日,市教育局公布《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计划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 郑州入列 首批“双减”试点 今年7月,国家版“双减”政策揭晓,郑州和北京、上海、广州等9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双减”试点。 作为全国试点的“首发”城市之一,郑州版“双减”政策围绕学生校内外实际全面发力,一方面,着力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另一方面,通过实现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让学生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在此基础上,我市还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按照省会“双减”目标,计划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小学、初中分学龄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校内“减负”,需有效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新政明确规定,全市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每天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每天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同时,要建立学校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和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作业难度不超过 国家课程标准 学生作业减量,意味着作业完成质量更要提质增效!郑州市“双减”政策要求,我市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研机构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 今后,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 “5+2”模式全覆盖 “双减”落地后,郑州市将大力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2021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课后服务时间 不得讲授新课 新政规定,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各学校实行课后服务过程中,形式和内容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也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根据要求,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等参与做好课后服务。 统筹安排教师 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新政规定,全市课后服务实行免费制度,由各开发区、区县(市)设立专项经费,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新的学科类 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确保“双减”有效推进,不仅要做好校内教育服务,也要管好校外培训。 郑州“双减”新政明确要求,我市将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此外,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逐步压减现有 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 针对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郑州市将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休息日节假日 开展学科类培训 新政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执行“政府指导价”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教育负担,郑州“双减”新政明确,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 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和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向“课堂”要质量 确保学生校内学足学好 为保障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郑州市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勤 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