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政策解读 >> 河南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详细内容

河南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时间:2021-05-11     【转载】   来自:河南日报

  5月10日,记者在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上获悉,国务院已于5月8日同意我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

  据悉,我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开展试点,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种非处方药。通关时,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时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具体进口药品目录将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

  “我省居民在家门口购买国外优质药品,将成为现实。”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让百姓切实享受到跨境电商带来的便利,是召开跨境电商大会、推进跨境贸易创新的初衷。(记者 孙静)


商会中心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咨询:0371-60916081   电话:13838128873(张)   邮箱:longxiangcoc@163.com

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与西二街交汇处龙湖大厦1707   豫ICP备14008799号
  • 电话直呼

    • 0371-60916081
  •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