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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六部门出台《方案》 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明确时间表

时间:2020-12-25     【转载】   来自:郑州日报

  省内异地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办能否“最多跑一次”?记者昨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大数据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总体方案》,明确到2022年6月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登记业务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全豫通办”。


  为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探索不动产登记异地办理经验,省自然资源厅从去年4月至今年8月,在漯河、郑州、鹤壁部署“域内通办”试点。通过推进试点,结合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基本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异地办理业务线上线下相融合、“收办分离”相结合“全豫通办”的工作机制。


  《方案》提出,要构建全省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市县(区)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全豫通办”,力争1~2年内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协同联办“一件事”就近受理、跨市县(区)域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实现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的自动化、网络化、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或不跑腿。


  根据《方案》,河南不动产“全豫通办”的任务进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今年12月底前,包括郑州、鹤壁、漯河、焦作、濮阳等五个试点地区在内的全省一半以上省辖市建立“全豫通办”业务支撑体系,初步实现不涉税费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业务支撑体系,实现省辖市之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第三阶段:2022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登记机构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可办,全面实现“全豫通办”。


  《方案》要求,要统一标准,兼顾差异,以不动产登记“四级四同”事项清单为基础,统一事项库,统一申请材料清单,统一申请表单等。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实行跨登记机构业务办理“收、办分离”,采用授权委托异地登记机构收件,属地登记机构办理的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办、就近办、不见面办、全省通办。


  此外,《方案》还明确,凡涉及需缴纳登记费和相关税费的“全豫通办”业务,应能满足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在线缴税缴费,满足申请人异地“最多跑一趟”。并采取先易后难、逐步完成的方式,优先完成自然资源部门能独立开展的登记业务,再逐步完成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登记业务,采取“先非联办业务、后联办业务”“先无涉费业务、再涉费业务、最后涉税业务”“先单一业务、后合并业务”的方式稳步实施、逐渐完善。(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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