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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七条措施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时间:2020-05-15     【转载】   来自:郑州日报

  采取七条措施,激发我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以高质量文化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5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通知》,我省将从七个方面,为文旅消费注入活力与动力。

  我省将执行各类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政策措施,对旅行社暂退现有缴纳额80%的服务质量保证金,落实文化和旅游企业租金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办理文化和旅游企业社保业务期限。

  促进文化和旅游与工业、体育、康养、农业等融合,打造一批文化创意基地、体育旅游项目、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生态旅游示范乡(镇)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等。

  我省将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将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结合实际推出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同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根据《通知》,到2022年,建设100家钻级智慧景区,国家5A级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推动移动支付在文化和旅游行业应用,扩大移动支付覆盖面。

  支持开封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支持郑州、洛阳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通知》明确,我省要用好各类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开发种类丰富的金融产品,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同时,加强安全检查,保障文化和旅游消费安全。(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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