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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成品住宅居住品质认定有了标准时间:2019-06-06 6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该厅发布的《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本月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对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认定有了标准。 长期以来,由于是期房预售,消费者在购房阶段无法对所购房屋性能、居住品质作出判断,往往只能听置业顾问的一面之词;同时因无健全的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认定标准,也导致开发企业无法有效体现优秀住宅营造价值。 该标准遵循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环境、成品效果、提高和创新等涵盖成品住宅全生命期的6个方面制定指标,对成品住宅分成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3个星级进行分级管理和评价,并规定了“成品住宅实体样板房施工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以此作为交房标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该标准通过对成品住宅预评价、全过程控制,使得开发商在建设阶段可对成品住宅性能做到有效提升。 “《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指导消费者有针对性地选择成品住宅,引导开发商不断提升住宅性能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弘说。 |